人事处上官处长解读了学校刚刚出台的城职院常州办学点1号文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专业教师下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并指出我校所有专业教师均要逐步下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她希望9名教师到企业后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朱骏介绍了企业的有关情况。
教务处高景林副处长讲了三个方面内容:一要正确认识校企合作下教师下企业的重要意义:现代高职办学的要求、教师专业成长的要求、“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校企深层次合作的要求;二是提出了教师下企业的要求:时间为半个月,教师主要应到企业的生产部门、技术研发部门、服务部门等企业一线工作,教师要按照企业作息时间上下班、服从企业领导、保守企业秘密,教师要将专业技能通过生产实践、技术研发等途径充分锻炼、开发出来;三是介绍了学校给予补贴的情况。
教师下企业工作的启动,将推动我校师资队伍新一轮建设,为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高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