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实践、检验学习
——————06文秘/法律班旁听庭审纪实
法律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环节,开展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
2008年5月7日下午,我校06文秘/法律班全体学员在陈莺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抢劫案件的庭审,庭审于下午2点半开始,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整个案件庭审历时约2个小时,在旁听过程中,同学们对于公诉人的公诉和法官的审理都听得十分认真,对照预先拿到的案件情况介绍和自己准备的专业材料,对案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通过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法学专业的同学们感受到了真实的法庭审判,对法庭审理的五大阶段有了直接,整体的了解,对教材上所学到的法庭调解,法庭辩论,证据的提交,质证,缺席审理,简易程序等内容,也有了更多实践体会。
实践才能出真知,本次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对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提炼知识精华极有帮助,,也为以后开展更好的实践活动,比如模拟法庭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法系陈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