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为了增强我校教师科研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校品牌,根据《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校级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2012—2013年度校级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校教师、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织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
校级科研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课题在各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后,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产生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由学校提供科研资助经费。
三、选题范围
选题可以围绕远程教育、高职教育、社区教育、开放大学以及个人专业发展自行拟题,也可根据我校现行发展实际需要自行设计课题,科研处不接受教改课题申报。
四、申报方法
1.申请人一般不得同时申请两个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在常州电大科研处网站下载)。
2.填写申请书时,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仅以部门或小组名义而没有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3.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以专著为主要成果或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2013年12月前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题,凡需要2年期间的课题一律在下一年度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题,一般不得申请延期,科研处不接收个人临时申请结题。
4.申请人所在部门必须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能否承担该课题以及是否支持该项目的研究工作等问题签署明确意见。
5.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校科研处,同时报电子版,并由部门填写汇总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立项评审与管理
申请课题的立项评审与公布、项目日常管理、资助经费管理、结题鉴定等,按《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管理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校科研处(4号楼305室)
联 系 人:罗老师,王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86902021
邮箱:czddkyc@{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2012—2013年度校级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办学点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