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一、认定标准
(一)权威期刊
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英文版)。
(二)核心期刊
1. 人文社科类中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
2. 理工科类中《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源期刊;
3. 北京大学核心入选期刊。
(三)省级期刊
未列入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范围,但具有正式刊号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二、认定说明
(一)各种索引收录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的论文。
(二)研究综述类论文、学术性书评视同该级别期刊当中的学术论文。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译文等不予认定。
(三)同一刊物在多个期刊级别认定来源中重复出现时,采用高级别认定优先原则;同一刊物因学科交叉等因素,可能出现在多个学科中,以在某学科中的最高类别为其期刊类别。
(四)我校将定期对权威期刊目录进行更新(2012年版权威期刊目录详见附件)。鉴于CSSCI、CSCD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我校核心期刊也随之做相应的调整。
(五)考虑到研究人员投稿周期等因素,对已调整出权威期刊和CSSCI、CSCD期刊的论文,采取顺延至第二年的6月30日止仍可认定的原则。
三、附则
本认定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