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内):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更好地激发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的热情,总结推广职业教育科研的新做法和新成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度全市职业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职业学校及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在2011年度撰写的职业教育教学论文。
二、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独自完成、未曾公开发表或未在省、市级评选中获奖的论文。
2.论文应围绕当前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就某一主题予以论述。论文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思考、有实践、有实效并富有创见;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性、富有时代感。
3.论文题目简要、明确;论点集中、鲜明;论据充分、实在;论证严谨、缜密;文字表达简洁、流畅,文章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启发性。形式可以是论文、调查报告、个案研究等。
4.论文篇幅2500—45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1.论文采用A4纸,用Word按统一格式编辑排版。具体格式为:首页左上角标明“常州市2011年度职业学校教师参评论文”,5号黑体;题目用小2号宋体或黑体,作者单位名称及姓名置于题目之下,3号楷体。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论文作者在首页下端郑重声明:“本文论点及所有文字材料均为本人所有”,并签字。
2.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仿宋体;正文一律不署名,用小4号宋体。
3.页边距:上、下、右均为2.5,左为3.0,左侧边装订。
4.论文报送三份。报送截止日期为
5.为保证论文评审的客观、公正、公平,杜绝抄袭现象,本次评审将对参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和真实性鉴定。凡确定为抄袭的论文将记入本人学术诚信档案,取消其三年内参加市职教所组织的各项评优活动的资格,并一律给予通报。
6.参评论文每篇收取优秀论文集印刷费、证书工本费30元。
二○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