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为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浓厚学校的学术氛围,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经研究,2011—2012学年度我校将继续举办学术报告会和学术讲座,学校鼓励各学院、处(室)的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就学科发展、知识前沿、研究热点等问题在全校或学院范围内作学术报告(讲座)。现将申请校级学术报告(讲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和管理干部。
2.申报项目数: 具有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度至少申报一项,并在全校或全学院范围内作一次学术报告;积极鼓励具有硕士学位和讲师职称的教师积极参与申报(该科研工作量由学院、部门纳入目标考核范畴)。
3.申报要求:
(1)内容设计具有创新性,是本学科的前沿问题或基础研究,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科研素养有较大帮助,时间一般在45—60分钟左右。
(2)申报类别:分为学术报告和知识讲座两类。
学术报告
要求内容具有前瞻性、新颖性、科学性、论说层面宽,资料详实、丰富、准确,报告人对所讲述的内容已做过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是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学术研究成果报告,对电大各类人才的培养具有较好的帮助和科学引导作用。
知识讲座
讲授本学科中专业研究基础知识,内容比较丰富,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外延性。本人对所讲述的问题做过初步的研究,并有心得体会,对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3)申请者所在学院、处(室)必须对教师开展的学术报告(讲座)给予全力支持,积极组织相关师生参加。
(4)学术报告(讲座)申请人完成报告(讲座)后,要将学术报告(讲座)的提纲、磁盘等资料交至校科研处备案,以便做好归档登记及考核工作,如在本学年结束前未提交备案材料,科研处将不予承认。
4.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写《2011—2012学年度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申请书》,一次报告(讲座)填一份,论题不可重复使用,必须写有300字左右的学术报告内容摘要,学院、处(室)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学院、处(室)汇总个人申请材料,并由学院、处(室)填写一份《2011—2012学年度学院、处(室)学术报告工作计划表》,加盖公章。
(3)学术报告(讲座)申请截止时间:
(4)《2011—2012学年度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申请书》、《2011—2012学年度学院、处(室)学术报告工作计划表》,请见附件!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校内学术报告(讲座)申请书》
2.《2011—2012学年度学院、处(室)学术报告工作计划表》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