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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一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科研处

各系、处室:

为更好地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常州建设,紧紧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2011年常州市科协将组织开展市第十一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论文申报、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1、时间要求:限于20091120101231两年内发表的科技论文。

2、作者要求:论文作者为常州市所属区域内的科技工作者的自然科学科技论文均可申报。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参评。外地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委托承担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3、资质要求: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或国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的论文。未曾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和地市级以上内部刊物上登载的论文亦可申报。技术工作总结、试验报告、资料汇编、产品和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说明、考察报告等不属评选范围。

4、范围要求: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技论文均可申报。论文主题可结合常州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意见,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见解,有理论性研究,有创新性论述,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5、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论文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常州市第十一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参评。

2)提交的论文一式四份,一份是原件,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所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并附报论文电子文档(word格式)。如论文以外文形式发表,应同时提供中文摘要。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2、申报截止时间:2011430

3、申报渠道:申报论文将由学校集中推荐并初审后向市科协统一申报。

4、其它材料:论文被国际检索机构收录的或其所依托科研项目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奖励

1、常州市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按市评委会制定的具体评选标准施行。

2、对获奖的论文作者,由市政府颁布表彰决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获奖证书可作为作者在今后考核、使用、晋升和评定职称时的依据。

 

希各位相关教师接通知后抓紧申报。常州市第十一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评审表可复印(在附件中)。

    

  附件:常州市第十一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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