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于2009年3月立项,现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课题组成员,按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做好结题准备。现将结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式
1.重点课题由省校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其他课题由我校科研处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2. 课题如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免于专家鉴定:
(1)重点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2篇(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须有1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相关专著1部。
(2)一般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3篇。
(3)青年专项及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2篇。
(4)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在厅局级评奖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课题。
二、鉴定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鉴定申请表》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该表格可从常州电大科研处网站下载),经我校科研处审核合格后,将《鉴定申请表》和《成果鉴定书》一式3份、课题结题材料共5套(3套提交鉴定专家、2套存档),一并报送科研处。申请免于鉴定的,报送结题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次报送结题材料3套。
2.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1) 研究成果的主件:课题研究报告、论文、论著、调查报告等。
(2) 研究成果的附件: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等有价值的材料。
(3) 其他材料:项目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
3.课题结题材料要求统一装订成册。
装订格式:装订封面见附件。
装订顺序:(1)课题研究报告;(2)终结性研究成果(论文、调查报告、方案等);(3)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4)课题申报评审书;(5)课题立项通知书;(6)课题开题报告;(7)课题中期检查表;(8)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
配套电子材料打包发至:376923977@{域名已经过期}
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的课题负责人 ,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我校科研处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省校科研处批准。课题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未尽事宜,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86902021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附件2:结题材料装订封面范例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