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常州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评选规则
一、参评论文参评论文选题范围
本次学术大会参评的优秀论文应紧密联系常州“两个率先”生动实践和科学发展的最新进展,紧扣各学科研究的前沿、热点问题,突出理论创新,注重联系实际,展示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成果,具有一定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创新性,学术规范严谨。
二、参加人员范围
各在常高校、党校、市属学会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和实践者。
三、参评论文要求
(一)每位参评者仅限提交一篇论文。参评论文为未发表或当年发表的作品。论文原则上应是个人作品,也可由多位作者合作完成,但参评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课题组负责人。
(二)论文正文字数6000字左右(含图表)。
(三)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凡作品涉及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参评者自负。
(四)版式要求
1.纸张:A4
2.书写顺序:文稿以6000字左右为宜,文稿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内容提要(500字以内)、关键词、正文。引文和资料等注释及参考文献均置于文末;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版本。
3.论文版式:用word排版,标题用黑体三号,正文用宋体四号书写,内容提要、关键词、注释使用仿宋体五号字。
4.引文和史料以页下注形式注明出处,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5.参考文献格式:专著类应标明作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及出版时间,页码。论文类应标明作者,文章名,发表刊物及刊期。
6.作者信息以《论文登记表》(见《首届常州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论文的通知》附件)形式附页报送,文中不出现作者单位及姓名。
7.图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图和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表号表名置于表上。
四、评审规则
(一)评审程序
1.首届常州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成立活动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科技产业处。
2.评审实行匿名审稿制,组委会将会为专家评审委员会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应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理论性、规范性、实践性等方面因素。
3.专家评审委员会可对参评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受到专家评审委员会质疑的作品,经组委会按程序评定其参评资格。
4.按四个学科组根据论文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证书均有唯一编号);所有参评人员均可获赠《首届常州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集》一本。
(二)评审标准
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时,应当依据以下评审标准:
1.创新性:(1)论文选题新颖;(2)视角独特,研究方法创新,观点明确,见解独到;(3)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材料翔实,数据可靠。
2.理论性:论文分析严密全面,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3.实践性:对常州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4.规范性:符合论文基本格式和要求,标题简洁清晰,版面规范;图表、附件、格式、引文合理;文字简明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