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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科研处

各有关课题主持人:

    近期,我校有2项江苏电大“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16项校级“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进入结题阶段。 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学校将对进入结题期的课题进行统一结题。请各课题主持人按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并做好结题的相关准备。现将结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按江苏省电大课题管理办法和我校课题管理的具体要求,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校科研处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2.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1) 科研项目鉴定申请表、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

    (2) 研究成果的主件:项目研究报告书(结题报告)、论文、论著、调查报告等

    (3) 研究成果的附件: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等有价值的材料

    (4) 其他材料:项目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立项通知书

     省级课题相关表格请到江苏电大科研处网页下载。

http://210.28.216.33/kyc/keyanold/index.htm

校级课题相关表格请到常州电大科研处网页下载。

http://{域名已经过期}/department/kyc/bgxz.asp

 

二、结题鉴定方式

会议鉴定

  

三、结题材料送交时间

1. 江苏电大“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一般立项课题(2项):20105月28日

2. 常州电大“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16项):20105月28日 

四、结题材料要求

1.鉴定材料:省校课题8套,校级课题5套(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

内容包括:项目研究报告、立项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其他有价值成果(论文、课件、获奖证书……),装订顺序可参照此顺序进行

2.《鉴定申请表》、《鉴定书》请不要装订在鉴定材料里。

3.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表,要求较为详细。

 

 

    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者,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科研处审查后并上报。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在项目延期过程中,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未尽事宜,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 (051986902021

 

 

 

附件1:江苏电大“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附件2常州市电大“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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