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主持人:
根据江苏电大科研[2009]13号文件精神,2009年年底,常州电大将有多项课题进入结题期。请各课题主持人,按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做好结题准备。现将结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首先要向课题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省电大课题管理办法和我校课题管理的具体要求,审核通过后,将结题材料统一报到省校科研处。我校主持人请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2.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1) 科研项目鉴定申请表、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
(2) 研究成果的主件:项目研究报告书(结题报告)、论文、论著、调查报告等
(3) 研究成果的附件: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等有价值的材料
(4) 其他材料:项目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立项通知书
相关表格请到江苏电大科研处网页下载。
http://210.28.216.33/kyc/keyanold/index.htm
二、结题要求
按照《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要求: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题按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进行。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参照纵向科研项目鉴定要求。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
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者,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查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在项目延期过程中,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未尽事宜,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王清莲 电话: (0519)86902021
科研处
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