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今年新增照片采集功能,为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定于11月5日(本周四)、11月6日(本周五)两天进行全体教职工的照片采集,请大家安排好相关工作,准时到指定地点拍照(拍照地点为招办)。具体安排如下:1.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拍照时间。2.行政人员中校长室、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为11月5日(本周四)上午8:30-9:30;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11月5日(本周四)上午9:30-11:00;招办、后勤管理中心、发改办、督导室为11月5日(本周四)下午1:30-2:30.
注:本次照片信息采集对象为在编正式教职工。
组织人事处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