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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晨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全日制班主任:

据昨日央视一套报道,发生在河南洛阳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的甲型H1N1流感暴发事件,经调查被认定是该校未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导致疫情迅速扩大蔓延的责任事故,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受到处理。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为有效加强我校疫情监控,特将831日召开的晨检工作会议要点再次强调如下:

1. 除身兼数班的外聘班主任可由班干部协助外,各班晨检工作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完成,不应由学生代为施行,以便保证晨检质量,并掌握第一手情况。

2. 工作日全天无课的班级,如有住校学生,班主任仍应每天了解这些学生的健康状况。宿管员应注意观察了解住宿学生的健康状况,特别是夜间及周末,发现异常,及时与医务室联系。

3. 班主任应在完成晨检后,亲自填写晨检表,并自行于周五到医务室更换新表,与校医交流本班情况。

4. 发现发热学生,应及时报告校医室,并督促患病学生尽早赴常州一院发热门诊明确诊断。如为常武地区学生应劝其返家治疗观察,待其发热等主要症状消失三天后,再返校就读。

5. 外地学生,在医院排除传染疾病后,可留校,但应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少到封闭的公共场所等防护措施,并积极治病,及早康复。

希望大家,责不旁贷,齐心协力,共创健康和谐的教学环境。

常州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校区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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