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教育局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2002〕7号),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市教育局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详情见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0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