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行政处室: 为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常州市教育局将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常州市师德模范。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工会将在全校教师中广泛开展常州市师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上有所建树,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关爱每一位学生,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方面有独到之处。 (四)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五)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推荐程序 (一)常州市师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采用自我推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被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8日前交校工会廖春曦老师处。 (三)6月15日前校工会将与校行政一起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在全校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各工会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配合本部门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工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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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常州市师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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