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07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至12时,在全市(含金坛、溧阳市)同时鸣放三种防空警报信号(空袭预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后,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后,鸣放解除警报: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听到警报信号后,认真鉴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切莫惊慌。
特此通告。
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