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7学年度学术报告(讲座)的通知
各系、处(室):
为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浓厚学校的学术氛围,我校自2007年起举办学术报告会和学术讲座。经个人申报和学校审定,共有19位教师申报21项校级学术报告(讲座),内容涉及德育、心理健康、语言与文史、经济与管理等多个学科领域。为做好学术报告(讲座)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其顺利正常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报告(讲座)分为校级学术报告(讲座)和系级学术报告(讲座),校级学术报告(讲座)由科研处组织,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共同承办。系级学术报告(讲座)面向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
2、学术报告(讲座)内容与形式。学术报告(讲座)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能体现主讲者在某一领域的新观点,以提供新信息、新思路为主。学术报告(讲座)形式要活泼多样,鼓励使用计算机多媒体、录相、幻灯和投影等辅助手段。
3、有关学术报告(讲座)资料(含音像资料)等,应在报告完成后及时送交科研处,建立教师个人科研档案,并计入相应的科研工作量或者折算成相应课时数。
4、各系、处(室)必须对教师开展的学术报告(讲座)给予全力支持,各系派专人具体负责本系学术报告(讲座)的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本系相关学生积极参会。
5、具体报告(讲座)日期由各系自行安排,并提前一周报科研处,以做好报告(讲座)前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具体《学术计划安排表》见附件中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