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系、处室、教研室: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领导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处室认真组织教师做好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指南》的精神,掌握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选题内容、申报原则、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 请申报者在填表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填写力求认真,课题论证要详实充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封面“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字样;第七栏“经费”开户行、帐号不填,将由江苏电大财务处统一填写,其他内容由申报者严格按表格提示要求填写,填报单位为“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第九栏 “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 请申报者按表格提示要求拟写。
三、报送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 七 份,其中 一 份原件)、相关活页(一式六份,每份单独装订)以及电子版一份。请各部门于 2006 年 10 月 8 日 之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校科研处,科研处将及时报送至江苏电大。逾期不再受理。
四、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关于“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与成果评奖的收费通知》(见附件)规定,每项课题或成果统一收取专家咨询费 200 元整,请老师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纳。
五、申报所需材料和文件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http://{域名已经过期} 或江苏电大科研处网站 {域名已经过期} 下载。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维德、袁彩哲;电话: 6902021、6821916;
电子信箱: xuebao@{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关于“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与成果评奖的收费通知》
相关表格、课题指南、规划纲要(压缩包下载)
常州电大科研处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