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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深化校企合作内涵、拓展合作维度,助力课程建设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至少已完成一轮课程教学的全日制职业教育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2.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师,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二、主要任务

  1.加快课程内容更新。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聚焦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与实践技能培养,将产业前沿技术、企业真实项目案例、岗位实操标准、行业新规新政及社会需求变化深度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充分整合学校教学资源与企业生产实践成果,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升级、技术革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

  2.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优先支持实践教学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授课的课程。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4.推进课程团队建设。重视课程团队建设,加强专任教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校企联合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集体备课、技术研讨、听课评课等活动,协同提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组织能力。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精心组织本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专业核心课程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申报课程须融入人工智能技术,将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原理、行业实操工具、智能应用案例等有机融入课程内容体系,推动教学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切实提升课程的技术适配性与岗位赋能效果。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学校将给予立项建设的课程每门5-7万元经费支持,具体经费立项后根据课程建设任务书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

  如需在原有课程、资源等建设基础上对照指标要求进行建设且已获得其他建设经费支持的,也可申报并提出建设经费需求(原则上其他经费支持与本次立项建设支持经费后不得超过7万),经专家论证后确定经费数额。

  课程配套建设经费坚持专款专用,应严格按照学校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使用。

  五、建设与验收

  建设期间,参照相应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开展建设。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一份标准的产教融合型课程标准。应包含行业企业教学内容,紧扣产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主流和前沿,及时将实践应用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案例式教学实施、课程考核评价等内容。

  2.一套重构的产教融合型教案。根据上述课程标准编制能体现产教融合型特点的教案,鼓励以真实项目(案例)为载体,开展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和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一套完整的产教融合型课件。课件内容应充分结合行业产业的真实应用场景、应用经验、应用要求、实施规范和流程,以及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真实工作要素,体现课程内容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视频应不少于15个,总时长不少于150分钟)

  4.一套真实项目的教学案例库。提交案例库整体介绍、清单及详细内容。案例库应包含足够数量的真实项目案例(不少于6个),覆盖课程主要知识点。案例须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反映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趋势。

  六、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以下申报纸质版材料《常州开放大学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常州开放大学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3),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庞老师,同时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院+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常州开放大学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2:《常州开放大学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3:《常州开放大学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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