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培育市级和省级教学成果,促进职业教育和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师在开放本专科教育、高职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显著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申报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应在开放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一定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申报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并经过不少于1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年度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在申报当年的前两年度经学校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级,无教学责任事故。
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除联合申报的非我校人员无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外,成果的其他完成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同一完成人只允许主持1项成果。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各学院或部门,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两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个人联合申请,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推荐申报。
(三)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成果应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作为支撑。
(五)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有关时间或年限的计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三、评选程序
(一)初审推荐
各系部推荐,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审
教务处在收取申报材料后先按文件要求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同行教师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评定结果。
(三)公示结果
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文予以表彰和颁奖。
四、材料报送
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常州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办学点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3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学院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二)申报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封面格式见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3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学院签字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三)具体教学成果及相应佐证材料(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册,目录即封面,封面加盖材料报送学院章,总页数不超过100页)(书面文本一式1份,PDF格式盖章版电子文档1份)。
(四)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汇总表,审核盖章后报教务处。
(五)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4)。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李斌(女)
联系电话:0519-86691169
电子邮箱:15850662754@163.com
五、其他
(一)我校将为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颁发奖状,将获奖情况记入获奖人的个人档案,并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优秀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各奖项奖金分别依次为2000元、1500元、1000元人民币。
附件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报告(封面)
附件3: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