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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常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特色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教育局

团常委联发200828

                     

关于开展第二届常州市中学生

优秀社团(特色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团委、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有关学校:

中学生社团是由在校中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中学生社团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中学团组织凝聚力的重要载体。

为切实加强对中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有力促进中学生社团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学校团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共青团常州市委、常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二届常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特色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各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团委登记注册的中学生社团。二、申报条件

1.200771前注册成立。

2.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不少于15人。

3.有较为完善的社团章程和内部管理条例,并对社团的运转发挥实际的指导作用。

4.围绕中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社团活动,并有较为成熟的品牌项目。

5.有固定的专业指导教师,指导社团成效显著。

6.有工作计划、活动照片、阶段总结等较为丰富的文字、图片或影像档案。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校团组织对照申报条件择优申报,各辖市、区团委汇总后报至常州团市委学少部。

2.初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选出2030个社团参加现场终评。

3.终评。参评社团负责人采用多媒体PPT的形式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共青团常州市委和常州市教育局根据终评结果,联合命名第二届常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特色社团)。

四、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团委要结合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推进中学生社团的持续发展,使社团成为广大中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阵地。

2.各学校团组织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加强对中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推进中学生社团的规范化建设。要将社团建设与学生素质拓展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使学生社团成为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拓展中学生素质的有力抓手。

3.请各辖市(区)团委、市教育团工委在1126前将汇总的《常州市中学生优秀社团(特色社团)申报表》、社团章程、社团活动成果(文字、照片、书刊、影像等)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联系人:余奋,电话:85683637,电子邮箱:cztsw2005@{域名已经过期}


2008-11-26.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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