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2日常州电大组织召开了全市电大系统学工处长会议,就国家、省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和要求,进行了详解。会议在市校3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维俭,副校长顾锡宏,各分校学工处长,及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出席了会议。学工处处长刘小君主持了会议。
在会上刘小君处长首先传达了江苏省电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07年国家和省政府助奖学金的通知》精神,讲解了《国家奖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强调大家在困难学生评定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认定标准来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定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在认定程序上要求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严格认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认定工作的监督中要求大家建立本校的贫困学生个人档案资料。在奖学金的认定中要突出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刘处长还布置了以后的工作,要求大家抓紧时间,尽快把各校、各系的名单按照比例尽快上交。
最后,刘校长发表了讲话。他要求各分校学工处长和系书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细致做好此项工作。两项奖学金和一项助学金涉及每个同学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精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