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和教务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远程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制订教学、教务管理的重大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教务行政工作,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研究专业设置,参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论证。
二、负责市直及所属各分校,各级各类各专业、各班的(下同)教学计划、学生学籍、考试考务和阅卷的管理,做好审核、备案、检查、督促和归档工作。
三、教材、参考材料、辅导材料、复习材料(文字、音象、光盘)等的征订、运输和发放,作业本、毕业设计(作业)用纸和其它教学用纸的采购申请和发放。
四、指导各系课务安排、调整与公布。
五、指导和协调各系(科)的工作,统一应该统一的各种教学举措。
六、搜集、阅看和下载与教学教务有关的网上材料,及时转发给有关人员。
七、负责编写与教学有关的资料与统一样式,如教师手册、备课本、教学日志和教学记录本等。
八、组织教学检查和统一的期中测验(练习),组织示范课,对全市电大的教学状况,教学质量和成果进行评估、评选、总结和交流。
九、制订教学规范性文件。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需要,组织、协调市管课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
十、会签各系(科)起草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文件。
十一、组织校本部双休日值班。
十二、做好各种教学文件及档案的搜集、整理、编目、装订和保管工作,以及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十三、市开课程命题的组织和审查,印制和灌装试卷。
十四、对所属分校进行教学教务指导和协调,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十五、做好有关教学、教务的信访、接待和咨询工作。
十六、做好各种社会考试的考务工作和学生技能等级考核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