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自身优势,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评选2013年度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学习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2.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关心集体,责任感强,奉献意识好,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为人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团干部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学习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钻研团的业务,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工作有明显实绩。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履行职责,并取得突出成绩。
4.诚实谦虚,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能够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二、评选说明
1.“优秀团员”数按各支部团员数的10%推荐候选人,在年度民主教育评议中评为“优秀”的团员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名额分配:财经学院13+2人、文法学院8+2人、信工学院12+2人。
三、评选时间
校团委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7.02.2014_15.40.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