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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自身优势,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评选2013年度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学习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2.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关心集体,责任感强,奉献意识好,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为人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团干部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学习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钻研团的业务,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工作有明显实绩。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履行职责,并取得突出成绩。

4.诚实谦虚,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能够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二、评选说明

1.“优秀团员”数按各支部团员数的10%推荐候选人,在年度民主教育评议中评为“优秀”的团员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名额分配:财经学院13+2人、文法学院8+2人、信工学院12+2人。

三、评选时间

22439:各团支部组织学习、初评;

310316:各团总支审核、推荐;

317323:校团委审批;

421427:校团委表彰。

 

 

 

                                                                 校团委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27.02.2014_15.40.20.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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