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常州电大学校工会是教育局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在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参与讨论、审议、制定学校的重大决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各项具有工会特色的活动。对广大会员进行理想、道德、文化和纪律教育,动员全校教职工完成好教学、科研、培训、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经常开展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活动;关心教职工的疾苦,真心实意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及时接收新会员,定期培训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工会本着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在上级工会和校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鼎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教代会职权和工会各项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全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维护权益,积极参与民主建设,按时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推进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学校教职员工考核制度,结构工资发放办法等牵系每位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投入实施,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权职能。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行政的支持下,工会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已成为学校行政领导筹划学校发展的智囊、民主管理的助手、建设和谐校园的载体。工会积极配合学校内抓管理,增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品牌,为学校的蓬勃发展与良性循环做出重要贡献并起推波助澜作用。2011年度获得工会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2012年获得首批常州市教育系统教代会工作先进单位。目前,工会正伴随学校飞速发展的步伐,本着“不畏艰难,勇于开拓,情系教工,乐于奉献”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把学校工会建成有活力、有魅力、有能力、有凝聚力的“四有”教工之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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