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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按照团中央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狠抓团的自身建设,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的决议》的有关要求,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各级团学组织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学习内容

各团学组织要紧紧围绕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围绕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领会主要内容,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激发学生成才报国的热情、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帮助学生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和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任务。

二、重点活动安排

1. “青春共话十八大”主题团日活动

12月份,每一个团支部至少开展一次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力争覆盖所有团员青年。各团支部要利用黑板报、墙报、海报等形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 “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

按照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各高校组织开展“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百场校园报告会”活动的通知》(团苏委发[2012]47号)的要求,12月份,校团委将在团干部及学生课余党校培训班中重点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校园报告会活动。

3. 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

12月份,各社团需要重点开展以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研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学生社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掀起青年学生群众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共青团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力量和条件保障,确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 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制定各项活动方案,既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也要注重工作的普遍性。要在继承传统有效做法的同时,大力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力求贴近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认知习惯。

3. 注重传播。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好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成效和活动经验等,请及时报送校团委,团委将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宣传、推广。

4. 各团学组织均需将活动成果(含活动照片、新闻稿、总结等)上报至校团委,截止时间:1227

 

校团委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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