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校产管理机制,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 、各部门高度重视,确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部门校产保管员,及相关重要设备保管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 、从10月10日起各部门启动物资设备核查工作,固定资产保管要求定橱、定位、贴住标签,以备核对,截止时间10月20日。
三 、本次核查要求核清现在帐面数、在用数、库存数、报废或待报废数以及借用手续。
四 、从10月20日开始进行全校性核查的确认。
五 、10月26日至10月29日教育局进行校产检查。
2011-1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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