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学年市大中专院家庭困难学生统计通知
紧急通知:今年我市决定给予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00元/次,共补助2次。现需上报学生信息,学生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持有《困难家庭调查表》、低保家庭、《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3、持有残疾证;4、革命烈士子女;5、因突发事件及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必须如实上报。
上报表格请到我校网站的公告栏下载,或到系办公室领取;
上报时间请在今天下午14:00前交到系办公室或发送1621797119@QQ.COM,过时作废;
各班人数分配表请浏览我系部网站公告栏。
信息与工程系2010-2010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班级人数调配表
2010-1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