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章规定:“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团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查看的时间为6个月或1年。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做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查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栏目列表
主办单位:常州开放大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256号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6691180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