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加强调停课问题管理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加强教师岗位意识、契约精神的培养,本学期对调停课问题规定如下:
一、专业系对教师调停课从严控制,不得随意调停课。
二、教师因公、因私必须调停课的,向专业系申请、获批,教务处备案。
三、教师因公、因私必须调停课的,必须提前一天办理手续,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其中,一天前办理手续的,只能调课,不得停课,否则,系不得批准。特殊、紧急情况下停课的,在秩序恢复正常后三天内办妥补课手续,及时补上所缺课务。补课手续,系批准,教务处备案。在一学期内不补上的,每缺少一课时,在其总课时内扣一课时。
四、需要变换教学地点的,向专业系申请、获批,教务处备案。到校外上课的,任课教师作为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
五、不经过系批准随意调停课的,按学校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财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