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多媒体教室内的设施设备精密易损、价格昂贵,为了保障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秩序,切实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1. 多媒体教室的电化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2. 多媒体教室专用于课程教学,原则上不得用于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如确需使用,必须经校长室审批同意,提前一周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筹安排。严禁学生或外校人员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
3. 多媒体教室专职管理员按照开学前一周由专业系提供的《多媒体教学课程总表》和由专业系审批的《多媒体教学课务异动通知单》,于每个工作日的课前20分钟开始发放多媒体教室机柜钥匙。若教室连续使用,可直接由专管员传递至下位任课教师。
4. 多媒体教室专职管理员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1:40下午16:30定时巡检,重点查处多媒体机柜门的关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记录在案,定期汇总上报、公布。
5. 多媒体专职技术员负责编写设施设备操作指南,动态更新。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普及教育、网络安全意识养成教育;定期对教师、班主任、班级电化设备协管员进行多媒体设施设备操作培训。
6. 多媒体专职技术员负责多媒体设施设备的学期初、期中、期末定期常规维护、检修;随时随地展开技术咨询、故障排除检修。
7. 班主任是各班多媒体教室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多媒体教室设施设备的安全与清洁,如发现设施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告。每班设置一名电化设备协管员,负责检查多媒体机柜的关锁,协助班主任确保多媒体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水、防尘、防破坏。
8. 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实行设备设施使用证制度。每学期开课前一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教师进行多媒体设施设备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多媒体教学证》。教师凭据《多媒体教学证》于课前登记领取多媒体教室机柜钥匙,课后及时归还钥匙后换取《多媒体教学证》。《多媒体教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严禁私自流转多媒体教室机柜钥匙,否则发生设施设备损坏、失窃,当事人按章赔偿且吊销《多媒体教学证》。
9. 使用多媒体设施设备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时刻关注设备运转状况,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于短暂,尤其是投影机关闭后必须等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方可切断总电源。(严防投影机灯泡因散热不均而爆裂损坏)。如违规操作导致设施设备损坏,当事人按章赔偿。
10. 为保证教学正常开展,教师在制作和引进多媒体课件时,应充分考虑与本校多媒体设施设备的兼容性,并且进行课前调试。教师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内相关参数、安装或卸载操作系统;严禁擅自改动设施设备连结线缆、移动或拆卸任何设施设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计算机安装Win2000或Winxp等基本系统软件,如有特殊教学需求,应提前一周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
11. 本校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均安装还原卡,教师应用的电子教案的保密和安全处理自行负责,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任何软件,不得浏览来历不明的网站,不得接插未经病毒查杀的U盘,不得使用盗版劣质光盘。
12. 教师结束多媒体教学后,应按章操作关闭所有设施设备,关锁机柜,及时交还钥匙。认真完整地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反馈》,真实反映多媒体设施设备使用状况。
13. 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发生使用后不及时关闭、上锁,以及设备损坏等问题,将追究使用人责任,并将这一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原则上,每发生一起扣2分。学校提倡全体教师科学合理使用多媒体设施设备,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每学期末学校将对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和多媒体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本管理条例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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