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红卡示范,形象五好”品牌党建活动,是我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这几年来,全体共产党员勇敢地在群众中亮相,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的监督,激励自我。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大大增强,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争优创先,率先垂范,党员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学校内在的凝聚力和外在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根据校党委2015年“七一”系列活动安排,各支部要在6月份组织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并在此基础上,推荐2014学年度“五好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
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紧密联系一年来思想和工作实际,总结回顾学习和工作情况,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推荐“五好党员”
为更好的激励和引导党员争做学校改革发展的先进、教育教学的先进、服务管理的先进,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扎实实地体现出来,将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五好党员”。
1、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有鲜明的党性原则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努力做到“理论学习好、服务态度好、工作业绩好、作风形象好、群众评价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先锋模范作用,事迹突出感人。(“五好党员”标准,可在党建在线网上下载)
2、推荐原则及名额分配
①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评先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对照条件标准,认真评比推荐“五好党员”,要认真发掘他们的模范行为和先进事迹,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党员共同提高。
②推荐评比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③“五好党员”候选人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党员;党委委员不列入推荐范围。各支部可在本支部推荐2名“五好党员”候选人。
3、评选表彰程序
①推荐。
②评审。学校将在党建在线将“五好党员”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公示,同时组织全体党员投票,校党委根据投票结果并对照标准研究审定,评出5名“五好党员”。
③表彰。
中共常州开放大学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