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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学生仪表仪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1-0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党政办公室
 

仪表仪容是学生个人精神风貌的体现,对学生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养成和审美情趣的培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对学校的校风、学风产生深刻的影响。不良的仪表仪容严重腐蚀学生的进取心,浪费学生学习时间,败坏学校风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规范全校学生的仪表仪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我校学生仪表仪容的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不佩带各种饰物,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影、不抹口红,

不涂指甲。

二、学生不烫发、染发,不梳怪异发型。

三、男生不准留长发,不准剃光头,要求鬓角处不能过耳中部,两侧

不能盖耳,后部头发不能遮衣领,前额处不扫眉。

四、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在校园内一律不得穿拖鞋,女生不穿吊带背心、镂空透明衣服、超短裙(裤);男生不穿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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