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与创新我市中小学校校本培训工作水平,促进我市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与教师培训、研究机构举办常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专业发展)项目优秀案例评选暨第四届校本培训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常州市教育局;承办: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参评作品内容要求
参评案例或论文,主题均应围绕“校本培训”。与“校本培训”没有直接关联的一些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学校管理、课堂教学等方面的案例与论文不在此次评选的范围内。案例和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例
1.本次评选主要面向近两年来已经实践并已被证实是确有成效的校本培训项目;构想性的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设计也可参加评选,但须注明。
2.参评案例要求突出学校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的“设计”意识和新鲜“创意”;方案的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项目设计应充分体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相关理念,贴合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实际。
3.案例内容(格式)应包含:活动名称;实施背景;活动主题与目标(创意点与理论依据);活动内容设计;活动步骤与操作要点;实施效果与反思;改进的设想等。
(二)论文
1.主要反映近两年来各地各校在深入开展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校本培训有关理论的思考,校本研训一体化的探索,学校文化与校本培训,校本培训的课程设计与实施以及评价研究,教师在校本培训中的成长研究,等等。
2.论文要贴合当前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新课程实施背景下的教师专业发展实际,突出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中的创新意识与创新举措。
三、格式要求
文稿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1.5倍行距;标题用3号黑体字;标题下用4号楷体字注明单位全称与作者姓名,如为集体作品,请注明执笔人及所有参与者姓名、职务;首页左上角用5号楷体字注明“校本培训案例”或“校本培训论文”字样(加方框)。文稿最后须附作者(执笔人)简介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四、送交方式
每个参评案例或论文均送交打印稿一份,并将电子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zddkyc@{域名已经过期},邮件标题为作者单位与姓名,文件名为参评案例或论文的标题。打印稿请送至校科研处。联系电话:86902021,联系人:王清莲。
五、截止时间及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的文稿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逾期不再接收。
本次评比活动中优秀案例与论文各设一、二、三等奖。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与论文进行评审,对优秀案例与论文进行表彰,部分优秀作品将安排在《常州教师教育》上发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将根据活动情况,组织校本培训专题研讨会,交流、推广此次评选活动中反映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的水平。